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就推进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与交通节能效应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委托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向社会征集本项目研究单位,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推进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与交通节能效应研究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上海港集装箱集疏运体系中的集装箱海铁联运的现状和特征分析、节能评估和发展目标。具体研究内容、成果提交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成果提交时限:2012年9月底。
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超过限价的竞争性谈判将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竞争性谈判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熟悉上海港集装箱集疏运系统及海铁联运发展研究、熟悉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研究领域,有类似上海港集装箱集疏运系统及海铁联运发展研究和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和业绩;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需要有海铁联运和交通节能机动车节能研究相关经验;
5.具有严密的保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要求,能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格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6.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联合体应标。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合格谈判人可在2012年1月19日~2012年2月7日9:00~15:00(工作日受理,恰逢节假日需事先与代理单位联系)持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到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3室报名。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完成类似上海城市交通领域课题研究的合同及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联合体意向协议书(原件一份,若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
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报名资料经代理单位、采购人核实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即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接受应标文件
接受应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1:00~1:30(截止1:30时),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3室。应标文件必须密封提交,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活动
1.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1:30~ 4:30
每家单位参加谈判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前电话通知。
2.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
六、有关竞争性谈判活动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书面通知各谈判人,请谈判人关注。
采购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11
联系人:冯震华
电话:23116464
传真:23116489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鲁班路700号
邮编:200023
联系人:李剑波
电话:63057896 13621635606
传真:63019695